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省级和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等。
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对参加2022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标准。课程目标定位准确,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资源丰富,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技能)课程紧密对接岗位实际,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二)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五)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六)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符合大众审美,教学案例使用得当,语言文字、图片、地图等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知识产权、肖像权争议。
(七)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八)鼓励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智慧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现代家政等现代服务业紧缺领域专业课程;粮食安全、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专业课程;与传承民族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课程;体现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课程;教随产出,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文化教育软实力提升的“职教出海”相关课程。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
申报部门严格参照《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附件1)组织初评,符合条件的课程,各系部推荐不超过3门课程参加学校评审。
课程也可按对应专业(领域)向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行指委、教指委)申报。同一课程不得多头申报、拆分申报。经全国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课程由省教育厅复核、公示后与其他推荐课程一并报送教育部。
(二)遴选推荐
在各系部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对推荐课程进行综合评议,形成2023年职业教育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和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公示名单,公示后按规定上报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1.系部推荐
2024年1月28日前,各系部将《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教务处邮箱:rzptjxk@163.com。纸质版由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天润楼512室。
2.上传材料
2024年1月29日-1月30日,课程主持人将《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证明材料(根据附件2后的证明材料清单要求制作成1份PDF文档)上传网络评审平台。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专家评审
2024年2月1日-2月6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厉成龙、杨强,联系电话:7987199。
附件:
1.《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2.《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3.《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