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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 2021〕 56 号 )文件要求,决定集中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警示教育

各单位结合下半年开展的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教师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的《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资料网站附后)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要求每一位教师认真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 2018〕 17 号)进行自警自省。

二、排查风险隐患

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同时,要对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对易发生师德失范问题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要系统分析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补齐短板,排除隐患,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师德失范问题,要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从重从快,严肃处理;要警钟长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次警示教育要作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确保实效。要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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